治污“一刀切”要反对 更要追责

日期:2017-08-28 / 人气: / 来源:汉中中盛农业科技有限公

  据媒体报道,在环保部8月2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回应部分地方在环境督查时采取所有企业“一刀切”关停的管控方式时称,环保部明确反对部分地方平时不作为,但检查时却“滥作为”的行为。

       按别涛所言,环保部从来没有要求环保部门对企业治污进行“一刀切”,并且有两个态度是明确的,一是反对部分地方在平时疏于监管,使违法企业长期存在污染环境,这是不作为。二是反对部分地方平时不作为,到了环保督查检查巡查的时候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片面处理发展与环保的关系,这是严重的不负责任,也是滥作为。

       毫无疑问,这样的态度不仅很明确而且很正确。采取包括环保督查检查巡查等在内的手段,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既是政治任务、民心工程,也是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实现清洁生产的助推器。但一些地方把好经给念歪了,其突出表现就是对企业治污进行“一刀切”式的管控。除了应对环境督查外,每到一些“关键”时期,也是如法炮制,不论企业是否环保达标一律实行关停。这种以产业划线、以区域设界,实行环保管控“一刀切”,对于应对督查、甚至对于缓解突发雾霾天气等或许很见效,但对于推进环保与经济协同发展来说其实并无什么裨益。

       好的环保管控措施,是企业转型升级的风向标。从法律上看,对违法企业应该坚持零容忍,严格执法。对环保守法企业,应该公正对待,依法保护合法经营权。即便是对违法的企业,从依法行政的角度,也要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程序,分类管理、合理引导、依法合理行政。如果不加区别地执行同等管控措施,则难以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甚至会出现“失责者宽,尽责者严”的逆向淘汰情况。

       道理也许不难理解,难的是不能用之于实际,上述部分地方在环境督查时采取所有企业“一刀切”关停的管控方式就是例证。此次环保部明确了“反对”的态度,在笔者看来很必要,但还不够,对此类“一刀切”行为既要反对,更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知道,这样的“一刀切”看似严厉治污,但其本质是不作为、滥作为。只有让“一刀切”的“发号施令”者承担责任,吃点苦头,才能以儆效尤,进而倒逼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好自为之,让环境执法、环保管控以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步入正确轨道。

作者:汉中中盛农业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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