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8市“煤改”补贴政策汇总
日期:2017-08-07 / 人气: / 来源:汉中中盛农业科技有限公
太原
在“煤改电”供热改造中,根据不同的采暖方式,实施市区两级政府补贴。
其中,采用空气源热泵供暖的居民,设备购置费用由市、区两级政府补贴93%,补贴最高不超过每户2.7万元。采用蓄热式电暖气供暖的居民,设备购置费用由市、区两级政府补贴88%,补贴最高不超过每户1.4万元。
同时,对采暖“煤改电”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每个采暖期,市、区两级政府对完成“煤改电”的农户不分峰谷每度电补贴0.2元,最高不超过2400元。
此外,“煤改电”的居民用户要同步实施炊事“煤改电”或“煤改气”,城区政府可进行适当补贴。
市、区两级政府承担配套输变电工程的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和费用,对10千伏及以下配套电网工程给予30%的补贴,其余费用由国网太原供电分公司负责。
实施“煤改气”供热改造的,也是根据不同的改造方式,予以不同的补贴标准。
其中,对煤改管道燃气的,市、区两级政府补贴燃气企业1万元/户,对煤改液化天然气的,市、区两级政府补贴燃气企业0.6万元/户,含管网敷设、路面开挖恢复、燃气壁挂炉、燃气灶具和安装等费用。
居民只需承担燃气工程费每户0.19万元和燃气取暖用暖气片及户内水系统改造费用。原则上每户只限补贴一台26KW及以下的燃气壁挂炉,超出部分由用户自行负担。
管网接通后,执行全市统一的天然气供气价格(当前居民用气价格2.26元/方),不执行阶梯气价。农户用气量在2250方以内,根据居民实际用气量,每个采暖季(151天)每户由市、区两级政府共给予1.1元/方的气价补贴,最高不超过2400元,超出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
对于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在享受市、县(市、区)财政补贴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一次性投资全部免费,采暖运行费补贴适当增加的原则,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另行制定补贴办法,予以救助解决。
农村蔬菜、花卉、水果等各类大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由市农委另行制定补贴政策,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对于非营利性服务单位,例如农村自办的幼儿园、日间照料中心、诊所、村委会等,“煤改电”“煤改气”相关费用由各县(市、区)负责统筹解决。
此外,三县一市农村“煤改电”、“煤改气”一次性投资费用参照市区补贴政策执行,采暖运行费市级财政不予补贴,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大同
对安装高效节能电采暖设备的居民用户,设备购置费用由省、市两级财政各补贴三分之一,两级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20000元/户;省、市两级财政对采暖季低谷时段电价各补贴0.1元/度,每个采暖季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12000度用电量。
对安装高效节能电采暖设备的学校、养老院等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设备购置费用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各补贴三分之一。
对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管理办公区)现有采暖燃煤锅炉逐步实施“煤改电”,改造投资由省级财政在项目完成后,按投资额的平均水平给予10%—20%的奖补。
朔州
朔州市各县区要加大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力度,10月底前,朔城区完成不少于2.5万户,平鲁区、山阴县分别完成不少于5000户,怀仁县、应县分别完成不少于6000户,右玉县完成不少于3000户集中供热、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工程。
各县区要积极主动争取多种方式、多种主体的气源供应。市、县政府要统筹协调配套电网工程、燃气输配工程征地拆迁前期工作、用地指标、手续办理等。各级财政要在资金上予以补贴。
吕梁
吕梁市区周边10公里范围内所辖乡村
方山、中阳、柳林三县建城区
禁止原煤散烧,采用煤改电改气
对煤改电改气推进工作积极、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市政府给予资金补助和奖励;
对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且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县(市、区),市政府将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
对举报禁燃区域内燃煤者,一经查实,市环保局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阳泉
阳泉市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市范围内959个村258267户的“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实现全面禁止原煤散烧
晋中
到2017年10月底,完成晋中市所辖11个县(区、市)70个乡镇(办事处),309个村(社区),110834户冬季清洁采暖“以气代煤”工程任务,完成清洁采暖面积775.68万平方米,减少燃煤44.3万吨。
(一)燃气价格补贴
对完成“以气代煤”采暖改造任务的县(区、市),可给与居民用户燃气价格补贴。燃气价格补贴政策暂定三年(2017年12月—2019年12月),相关费用由市、县两级政府各承担50%。具体标准如下:
对居民采暖用气,按照采暖用气实际使用气量给予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120立方米。
(二)用户改造补贴
对完成“以气代煤”等清洁供热方式采暖改造任务的县(区、市),可一次性给予工程实施企业改造建设补贴,主要用于居民户内采暖设备购置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相关费用由市、县两级政府各承担50%。补贴资金由县级政府统筹使用,具体补贴程序及方式由县级自行制定。改造补贴政策2017年12月31日前有效。庭院(房屋)以外配套输气(供热)管网、供气站建设改造费用由供气企业、供热公司承担。具体标准如下:
按每户补贴6800元计算(户内采暖设备4000元、庭院内管网及初装费2800元)。
(三)补贴发放程序
各县(区、市)完成“以气代煤”改造工程后,由市环保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改造户数和清洁取暖方式进行认定,并出具任务完成认定文件。
市审计局同时对采暖改造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市财政局根据任务完成认定文件核实的改造户数及审计部门审计报告,按照补贴标准一次性将市级补贴资金下拨各县(区、市)财政专户,由县(区、市)负责补贴资金的发放。
作者:汉中中盛农业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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