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央到地方清洁取暖政策大盘点

日期:2017-10-25 / 人气: / 来源:汉中中盛农业科技有限公

     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等6个问题,都是大事,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习主席的讲话拉开了清洁取暖的序幕,各种相关政策纷至沓来。

       2017年,清洁采暖是一篇大文章,煤改电、煤改气,政策形势利好,相关企业摩拳擦掌,欲撸起袖子大干一场;传统炉具制造企业锐意进取、紧跟形势,不断丰富产品线。在2017年采暖季到来之际,中国炉具网为大家整理了中央到地方关于清洁取暖的政策,供大家参考。

       1.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5-16

       发布机构: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能源局

       政策摘要:中央财政支持试点城市推进清洁方式取暖替代散煤燃烧取暖,并同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地方政府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实现试点地区散烧煤供暖全部“销号”和清洁替代,形成示范带动效应。试点示范期为三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根据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安排10亿元,省会城市每年安排7亿元,地级城市每年安排5亿元。试点工作将重点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优先支持工作基础好、资金落实到位、计划目标明确、工作机制创新较为突出的城市。

       2.2017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17-06-08

       发布机构:财政部

       政策摘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加快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财政部、住建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竞争性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拟纳入2017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的是:天津、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衡水、太原、济南、郑州、开封、鹤壁、新乡等12个城市。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根据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安排10亿元,省会城市每年安排7亿元,地级城市每年安排5亿元。12个试点城市确定后,中央财政每年将为此支付73亿元,三年共计219亿。

       3.北方地区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4

       发布机构:国家能源局

       政策摘要:在分析可再生能源取暖未来发展潜力基础上,结合本地区今后5年供暖需求,制定2017-2021年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的发展目标。包括省级区域的可再生能源取暖总量目标、各类技术类型的目标、占城镇区域供热面积比例、占农村地区供热面积比例等。各地区要根据当地资源优势和取暖需求,按集中供暖与分散取暖相结合的原则,确定适合当地实际的主推的可再生能源供暖方式。提出2017-2021年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的重大工程,列出各地区今年启动的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工程,争取一部分工程在2017年度供暖季前完工投入使用。

       4.关于开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县域清洁供热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4

       发布机构:国家能源局

       政策摘要:要求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于9月15日前组织申报本省生物质热电联产县域清洁供热示范项目,并对示范新建项目优先核准,保障示范项目享受各地清洁供热支持政策,建成后优先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国家能源局此次组织开展生物质热电联产示范项目建设,将为治理县域散煤、特别是农村散煤开辟新路子,为探索生物质发电全面转向热电联产道路、完善生物质热电联产政策提供依据。

       5.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清洁供暖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7-09-14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政策摘要:加快推进燃煤热源清洁化,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燃煤热源清洁化改造,逐步提高清洁热源比例;因地制宜推进天然气和电供暖,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和“禁煤区”,应结合当地条件加快发展天然气供暖和电供暖,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供暖,大力推进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项目;全面取消散煤取暖,城市主城区、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要结合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以及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全面取消散煤取暖,其他尚未进行改造或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地区,鼓励以“清洁型煤+环保炉具”替代散煤。

       6.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09-26  

       发布机构:国家发改委

       政策摘要:要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遵循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协调的原则,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建立有利于清洁供暖价格机制,综合运用完善峰谷价格、阶梯价格,扩大市场化交易等价格支持政策,促进北方地区加快实现清洁供暖。适宜“煤改电”的地区,要通过完善峰谷分时制度和阶梯价格政策,创新电力交易模式,健全输配电价体系等方式,降低清洁供暖用电成本。适宜“煤改气”的地区,要通过完善阶梯价格制度,推行季节性差价政策,运用市场化交易机制等方式,综合降低清洁供暖用气成本,重点支持农村“煤改气”。

       地方政策:

       7.2017年北京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02-27

       发布机构: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政策摘要: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700个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任务,同步实施1400个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79万平方米籽种农业设施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朝阳、海淀、丰台、房山、通州、大兴6个区平原地区村庄内住户基本实现“无煤化”。对未纳入2017年度“煤改清洁能源”计划的村庄,全部实施优质燃煤替代。

       8.河北省强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17年5月26日

       发布机构:河北省人民政府网

       政策摘要:在加快农村散煤综合治理方面,积极推动有条件的村镇实施集中供热替代;其他农村居民生活及采暖,统一政策标准,继续主推气代煤,不宜改气的农村实施电代煤;有资源条件的地区,优先支持地热能、太阳能、风能、沼气、秸秆成型燃料等可再生能源及醇醚燃料、轻烃气替代分散燃煤。对暂不具备以上替代条件的山坝等边远地区农村,引导居民使用洁净型煤、兰炭等洁净燃料,推广使用配套新型炉具。

       9.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7-08-25

       发布机构:环保部

       政策摘要: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2017年10月底前,“2+26”城市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300万户以上;严格防止散煤复烧,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的地区,地方人民政府应将其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一律不得燃用散煤;全面完成燃煤小锅炉“清零”任务,2017年10月底前,纳入2017年度淘汰清单中的4.4万台燃煤锅炉全部“清零”。

       10.山东省农村地区供暖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11-25

       发布机构:山东省政府办公厅

       政策摘要:对于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开展“煤改气”工程,推广燃气壁挂炉、集中供暖锅炉等天然气能采暖模式。对热力管网无法覆盖的农村新型社区,因地制宜,推广以太阳能、电能、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为主要供暖能源的供暖模式。对一般农村地区,推广以电能、清洁煤炭、洁净型煤和生物质能为主要供暖能源,利用清洁煤炭、洁净型煤和秸秆压块为燃料的供暖模式,使用配套节能环保炉具,同步解决炊事和取暖问题,降低使用成本。

       11.山东省关于推进全省城镇清洁采暖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10-23

       发布机构: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政策摘要:加快推进燃煤供热清洁化改造,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燃煤供热清洁化改造,加快提高燃煤供热清洁化比例;因地制宜推进气代煤电代煤。结合当地条件,合理发展天然气和电供暖,宜气则气,宜电则电,避免重复建设;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供热;有效利用工业余热资源;全面取消散煤取暖。城市主城区、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要结合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以及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全面取消散煤取暖,采用清洁热源供暖。

       12.山西省全面加快城市集中供热建设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07-26  

       发布机构: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政策摘要:加快淘汰集中供热燃煤锅炉,11个设区市建成区和县城建成区不得新建集中供热燃煤锅炉,2017年10月底前,11个设区城市建成区要基本淘汰20蒸吨∕小时以下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所有县城建成区要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集中供热燃煤锅炉。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方式供热,有效替代散烧煤采暖。对在集中供热覆盖范围之外或集中供热管网暂时无法达到的区域,要按照因地制宜,多能配置的原则,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

       13.大同市2017年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大同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机构:2017-08-28   

       政策摘要:2017年全市完成5.3万户的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其中新增集中供热4万户,以气代煤1万户,以电代煤3000户。在条件成熟地区,实施集中供热。燃气及电能替代工作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由市政管委、市经信委商市环保局后确定具体实施区域及相应户数。

       14.河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4

       发布机构: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政策摘要:重点建设清洁煤炭基地、先进生物质能示范基地。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煤炭企业与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相关企业多方式合作,重点推进郑州、义马、平顶山等矿区煤电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煤炭产业与煤化工深度融合,稳步推进鹤壁等现代煤化工项目实施。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办法,完善煤炭清洁储运体系,加强煤炭质量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散煤和劣质煤利用,积极推行民用洁净型煤加工配送,鼓励开展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提高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15.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05-31

       发布机构:陕西省环保厅

       政策摘要:2017年全市削减煤炭消费170万吨,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削减40万吨,散煤削减130万吨。县以上城镇及建制镇:居民、商业、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散煤的,全部由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2017年10月底实现全覆盖。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由天然气、电力或洁净煤等替代,支持鼓励使用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到2017年10月底前,平原区农村替代率达到70%,山区农村替代率达到30%以上;到2018年10月底前,平原区农村替代实现全覆盖,山区农村替代率达到80%以上;到2019年10月底前,山区农村替代率实现全覆盖。    

作者:汉中中盛农业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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